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金宇体检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玉医药 股票代码:603882 住所:天津滨海新区中央商务区响螺湾师旷国际大厦B座301-7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柯荣信息中心乙座16楼 一致行动者: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6层16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柯荣信息中心乙座16楼 股份变动的性质:股份减少 签字日期:2019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协调人已获得签署本报告的必要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协调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和《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充分披露了广州金玉体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玉体检”或“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各方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玉药业的股份。 V.权利和利益的这种变化是基于本报告所载的信息。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未列出的信息,并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解释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或缩写具有以下含义: 注:总计数与本报告中任何表格中列出的值之和之间的任何差异都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在过去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也未参与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在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间接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的基本情况 2.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在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一致行动人间接或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为人的关系描述 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和北京君莲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是由同一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属于关联方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和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者。 第三节股权变更的目的和股权计划 一、本次股权变更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者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正在考虑自身的资本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广州金玉体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方案公告(3)(公告编号:2019-019)。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计划通过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11月7日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减持期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减持不超过18,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计划通过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11月7日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减持期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减持不超过4,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君瑞琪和君联茂林计划将公司股份总数减少不超过228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义务人打算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化 本次股权变更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1,718,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1%。一致行动者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0,757,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 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18,527,623股。本次股权变更后,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191,3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6%。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18日期间,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总股份4,366,605股。本次股权变更后,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39.10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减持前后的协同行动 Iii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者北京君莲茂林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质押或冻结等限制。 第五节上市公司前6个月的股票交易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方在本报告签署前六个月内未从事金隅医药股份的任何交易。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披露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各方已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且没有其他重大信息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各方披露,以免误解本报告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义务人承诺本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七节参考文件 一.供今后参考的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当事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情况简述》。 二.准备参考文件的地方 本报告全文及以上文件可在金隅医药董事会办公室查阅,供投资者参考。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代表和机构)承诺本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君瑞琪股权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代表:朱立南 2019年9月19日 一致行动者声明 执行合伙人指定代表:陈豪 2019年9月19日 股权变动简述 填写表格的说明: 1.按“是”或“否”填写对照表中所列项目的检查。如果选择“否”,必须在解释栏中添加注释。 2.如果交叉引用表中列出的项目不存在,请用“无”填写检查; 3、需要添加说明时,可以注明并填写栏;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超过一人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编制并提交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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